2025年8月29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启事(海曙)

发布时间:2025-08-29 16:35 来源: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g-2007-15-06390/201031937

吴程承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迎春水岸9号303室

(2025)浙0203执2686号之十六

2

浙(2023)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54467号

吴旭峰

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迎春水岸9号303室

(2024)浙0203执2686号之十六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