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鄞州)

发布时间:2025-04-02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海南村z-2003-46-0411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 朱荣伟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