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鄞州)

发布日期: 2025-04-01 阅读次数: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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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悦澜湾雅苑4幢9号902室的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546158号,甬鄞国用(2015)第06-0049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严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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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堇天府20幢42号301室的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29695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徐旭栋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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