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解读《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明确到2035年,力争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累计改造提升4.55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亿亩。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个重要抓手。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说,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在农田质量、产出能力、抗灾能力、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有优势。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产能一般能提高10%左右。
截至2024年底,我国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10亿亩,建成各类田间灌排渠道1000多万公里,农田抗灾减灾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实现了大灾少减产、小灾能稳产、无灾多增产,为全国粮食连续多年丰产增产提供了重要支撑。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里,对如何建设高标准农田进行了部署:
在建设标准方面,提出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基本标准,合理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入标准;
在建设内容方面,提出因地制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开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将建设重点放在田内。新建项目优先开展田块整治、田间灌排体系、田间道路和电力设施配套等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农田保水保土保肥能力、抵御旱涝灾害能力、机械化耕作便捷水平;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补齐田间设施短板弱项。因害设防,合理采取岸坡防护、防风防沙等工程措施,提高农田防护和水土保持能力;
在建设布局方面,提出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优先在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以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地区开展建设;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区、沿海内陆滩涂等区域,禁止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内集中连片梯田或与保护对象共生的连片耕地除外)、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牧区域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方案还依据区域资源禀赋、耕作制度和行政区划等,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青藏区等7个区域,并分别明确了工作重点。
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朱晶认为,方案既要求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又强调因地制宜推进、分类施策,有利于针对性破解农田生产障碍因素,建设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
高标准农田既要建设好,也要管护好,以发挥其持续助力粮食生产高产稳产的作用。
方案提出分级压实高标准农田属地运营管护责任,明确运营管护内容和标准;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模式。此外,方案还明确严格保护高标准农田,严禁擅自占用;经依法批准允许占用的,各地要及时落实补建,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为了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对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调整、水资源配套、资金投入等进行了专门部署,并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领导,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专家表示,方案不仅明确了各方责任,还强调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护,落实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利于全方位调动积极性,夯实粮食安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