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鄞州)

发布时间:2025-03-28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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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199弄43幢72号106室的浙(2025)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570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吴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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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贸城中路890号地下车库47号车位的鄞房权证钟字第201566636号,甬鄞国用(2015)第99-2011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戚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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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永泰花园155号全地下车位的鄞房权证钟字第A200600423号,甬鄞国用(2006)第99-0527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周燊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