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7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鄞州)

发布时间:2025-03-17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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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紫郡小区12幢21号1801室的鄞房权证下字第200820982号,甬鄞国用(2009)第99-101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吴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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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潮路142号的浙(2016)鄞州区不动产权第002159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宁波海创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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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颐璟园46号地下车库138号车位的浙(2017)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52100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徐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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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雅塘府邸3幢8号1602室的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7847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邹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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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朱雀新村50号102室的浙(2016)宁波市江东不动产权第01414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钟学军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