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4日不动产权证明遗失作废的公告(鄞州)

发布时间:2025-03-14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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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

义务人:林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T200511420

坐落:东胜路11号1605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