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保护 | 以案示警——“画眉鸟之旅”:别拿“爱好”当借口!

发布时间:2025-03-14 17:59 来源:森防站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野生动植物是维系生态系统平衡、维持生物多样性的基础。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多年来国家持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颁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等保护名录。宁波市积极构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体系,持续多年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候鸟迁徙护飞”等专项行动,部门联动、协同发力,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动,全力守护自然生态安全。

以案示警 | 别拿法律当儿戏,这些红线碰不得!

别让“小爱好”踩了法律红线。每一只野生动物都属于大自然的广袤天地,可不是谁的“私人收藏”!不管是“笼中私藏”的“爱鸟达人”,还是“跨省运输”的“旅行策划师”,都是在挑战生态保护的法律底线。今天,我们通过一只画眉鸟的“奇幻漂流”,敲响警钟,提醒大家:野生动物不是“说走就走”的旅行伴侣,每天少一点私心,明天多一份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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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21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第28条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41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