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6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启事(江北办理点)

发布时间:2025-01-26 来源:不动产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2)宁波市江北不动产证明第0077023号

浙江明州典当有限公司

姚景花园18号-1-368

(2024)浙0205执恢397号之五

公告单位: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