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1)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71368号
蒋良波
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雍景苑1幢307室
(2024)浙0225执1788号之二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