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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桑园新村23幢504室的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346140号,甬鄞国用(2013)第99-0247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郑晓琼
2025年1月10日